攝影的發明,並非魔術師從帽子中變出兔子般一蹴可幾。事實上,早在1826~1827年間,法國著名發明家尼埃普斯(Joseph Nicephore Niepce)便已在聖-盧德瓦的格哈區的自宅窗戶邊,「拍」下《窗外的庭院》。

▼尼埃普斯,《窗外的庭院》
world-first-photograph-nicephore-niepce.jpg 

儘管影像品質不佳,而且在拍攝完成之後,原本就不佳的影像品質還迅速惡化到不太容易分辨的程度,但尼埃普斯卻是實實在在地以純物理/化學性的方式,將景物的樣貌留了下來。既然如此,他為什麼不被公認為攝影術的發明者?有幾個原因:首先,他的方法品質不夠完美不說,還非常花時間。以《窗外的庭院》的庭院為例,尼埃普斯整整曝光了8個小時,實在是離大家能接受的標準有點兒遠。其次,尼埃普斯 事實上也知道自己的方法還需要改進,便於兩年後與另一位法國藝術家兼發明家簽約合作,希望能改善自己的攝影方法(也就是所謂的Hilography,意為「以太陽作畫」)。

▼尼埃普斯現存最古老的 heliography作品之一Nicéphore_Niépce_Oldest_Photograph_1825.jpg


沒想到合作尚未結束,尼埃普斯卻在1833年突然過世了,留下他的伙伴獨力完成此一研究 — 這個人正是攝影術的「合法」發明者路易.達蓋爾(Louis Daguerre),他們共同締造的心血結晶,便是日後大名鼎鼎的銀版攝影術(Daguerreotype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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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易.達蓋爾(1787-1851)相當多才多藝,他對建築設計、戲院設計與環景繪畫(panorama painting)的熟習,使他得以掌握當時相當受歡迎的諸多劇院表演形式,甚至發明了當時頗受歡迎的透視畫(Diorama,又稱西洋鏡),也在巴黎擁有許多畫舖。在尼埃普斯過世之後,他的兒子便到了巴黎找達蓋爾,希望能將此一發明賣出去。

就在一陣不甚成功的努力之後,達蓋爾不幸遇上了一場大火,燒毀他在巴黎的畫舖。迫於經濟壓力,達蓋爾只得在1839年以自己為名發表了他的發明,並四處奔走,希望能讓法國政府買下這份專利。在他的貴人 — 法蘭西斯.阿哈戈(Francois Arago)的協助下,達蓋爾的攝影術在1839年8月19日,由法國政府正式向全世界宣布了這「無私的禮物」— 完全免費開放給大眾使用。達蓋爾的攝影發明人的地位,也就此確立。

 

▼第一張銀版攝影作品

first-daguerreotype.jpg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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